【夢想啟航・藝展才華】 蔡惠如美術才藝紀念獎學金申請公告
有意申請者,請於9/16(三)前繳交申請書至藝才組
申請書請自行下載附件列印使用
一、設立宗旨
本獎學金係為紀念蔡惠如小姐,鼓勵故鄉埔里鎮具備美術天賦與熱忱的國民中學學子勇於追求藝術夢想,特別設立
二、獎助對象與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 學籍/戶籍限制:現設籍於南投縣埔里鎮感且就讀於埔里鎮內各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
2. 才藝專長:在美術領域(如:水彩、素描、水墨、書法、雕刻等)具備優異表現、創作潛力感或曾於校內外相關美術競賽中獲獎者
3. 操行表現:在校品格良好感日常 活表現無不良紀錄者
三、獎助名額與金額
1. 獎助金額:每名獲獎學 頒發獎學金 新臺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2. 名額:預計錄取共計 10 名(得視當年度申請狀況與審查結果調整)
四、申請應備文件
請依序準備下列資料(請使用 A4 紙印製或整理):
1. 申請表:填妥之「蔡惠如美術才藝紀念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含手寫自傳與藝術
實踐心得)
2.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3. 戶籍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4. 美術作品集/成果證明:
⚫ 近一年內個人美術作品照片或複製本 3~5 件(請彙整為 A4 作品集)
⚫ 若有曾參加校內外美術競賽之獲獎獎狀、證明影本感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
5. 成績證明:請附上 114 學年第二學期成績單
6. 推薦函(自由繳交):美術指導老師、班導師或學校師長之推薦評語
注意事項:
1. 繳交之申請資料與作品照片不予退還感請自行留底
2. 若資料不全或逾期送件者感恕不受理為
五、申請與辦理時間
1.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民國 115 年 9 月 18 日止(以郵戳或簽收日期為憑)
2. 評審結果公告:預計於 民國 115 年 11 月 16 日前通知各申請人
六、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團法法人南南愛愛協會」組成審查委員,針對申請學生之作品創意與技巧(50%)、藝術潛力與熱忱(30%)及學習表現(20%)進行綜合評選
申請書請自行下載附件列印使用
一、設立宗旨
本獎學金係為紀念蔡惠如小姐,鼓勵故鄉埔里鎮具備美術天賦與熱忱的國民中學學子勇於追求藝術夢想,特別設立
二、獎助對象與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 學籍/戶籍限制:現設籍於南投縣埔里鎮感且就讀於埔里鎮內各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
2. 才藝專長:在美術領域(如:水彩、素描、水墨、書法、雕刻等)具備優異表現、創作潛力感或曾於校內外相關美術競賽中獲獎者
3. 操行表現:在校品格良好感日常 活表現無不良紀錄者
三、獎助名額與金額
1. 獎助金額:每名獲獎學 頒發獎學金 新臺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2. 名額:預計錄取共計 10 名(得視當年度申請狀況與審查結果調整)
四、申請應備文件
請依序準備下列資料(請使用 A4 紙印製或整理):
1. 申請表:填妥之「蔡惠如美術才藝紀念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含手寫自傳與藝術
實踐心得)
2.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3. 戶籍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4. 美術作品集/成果證明:
⚫ 近一年內個人美術作品照片或複製本 3~5 件(請彙整為 A4 作品集)
⚫ 若有曾參加校內外美術競賽之獲獎獎狀、證明影本感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
5. 成績證明:請附上 114 學年第二學期成績單
6. 推薦函(自由繳交):美術指導老師、班導師或學校師長之推薦評語
注意事項:
1. 繳交之申請資料與作品照片不予退還感請自行留底
2. 若資料不全或逾期送件者感恕不受理為
五、申請與辦理時間
1.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民國 115 年 9 月 18 日止(以郵戳或簽收日期為憑)
2. 評審結果公告:預計於 民國 115 年 11 月 16 日前通知各申請人
六、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團法法人南南愛愛協會」組成審查委員,針對申請學生之作品創意與技巧(50%)、藝術潛力與熱忱(30%)及學習表現(20%)進行綜合評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