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並請所屬教育人員確實遵守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沈意芳
電話:049-2222106#3072
電子信箱:yifung0216@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7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501449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請貴校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並請所屬教育人員確實遵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1865號書函辦理。
二、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請貴校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
三、 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四、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五、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公私立國中小學校(不含特殊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沈意芳
電話:049-2222106#3072
電子信箱:yifung0216@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7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501449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請貴校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並請所屬教育人員確實遵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1865號書函辦理。
二、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請貴校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
三、 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四、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五、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公私立國中小學校(不含特殊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