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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各1份請115年1月15日前報名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莊佳儒
電話:049-2203430
電子信箱:052074@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4028391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40283916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各1份,請各校鼓勵老師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45901410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115年1月19日前將薦報資料(推薦表一式4份、電子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莊佳儒小姐收。
三、 推薦單位之審查程序,請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非僅列為會議之報告事項),並檢附上開會議之紀錄佐證之。
四、 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10轉1322。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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