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大陸地區「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杜彥穎
電話:049-2571362轉113
電子信箱:dixietu@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1139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480000A_1140113924_ATTACH1.pdf、376480000A_1140113924_ATTACH2.pdf)
主旨:函轉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大陸地區「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40048256號函辦理。
二、 併附大陸委員會4月22日陸法字第1149903956號函。
正本: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杜彥穎
電話:049-2571362轉113
電子信箱:dixietu@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1139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480000A_1140113924_ATTACH1.pdf、376480000A_1140113924_ATTACH2.pdf)
主旨:函轉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大陸地區「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40048256號函辦理。
二、 併附大陸委員會4月22日陸法字第1149903956號函。
正本: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