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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自114年1月1日起,本府各單位約用人員參加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免費成人健檢,得每3年1次給予公假1天前往受檢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專員 林志博
電話:049-2222106#2241
傳真:049-2234476
電子信箱:chihpo@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退字第11400354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自114年1月1日起,本府各單位約用人員參加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免費成人健檢,得每3年1次給予公假1天前往受檢,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3年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績效評核建議 事項辦理。
二、 為維護中老年人健康,早期發現慢性病、早期介入及治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40歲以上未滿65歲民眾每3年1次、55歲以上原住民、罹患小兒麻痺且年在35歲以上者、65歲以上民眾每年1次成人健康檢查。服務內容包括身體檢查、血液生化檢查、腎功能檢查及健康諮詢等項目。
三、 為促進整體員工身心健康,本府各單位約用人員參加前開免費成人健檢,自114年1月1日起,得每3年1次給予公假1天前往受檢,受檢人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 相關訊息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89)。
五、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得參照自行辦理。

正本: 本府縣長室、副縣長室、秘書長室、本府各單位(南投縣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 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南投縣各鄉鎮市公所、南投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南投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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