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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為落實定期檢討勤休制度之妥適性,並持續督促所屬公務人員妥為及早規劃補休事宜,以維護同仁健康權一案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辦事員 陳玟羽
電話:049-2222106轉2231
傳真:049-2230474
電子信箱:bmwj0923@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3031444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480000A_1130314449_ATTACH1.pdf)

主旨:重申為落實定期檢討勤休制度之妥適性,並持續督促所屬公務人員妥為及早規劃補休事宜,以維護同仁健康權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20日總處培字第11330291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請各機關學校透過多元宣導管道加強對所屬人員勤休制度之說明,協助同仁瞭解工時相關規範;定期檢討勤休制度安排之妥適性,並簽報機關首長;另建議特殊輪班輪休人員之機關定期公開工時狀況、檢討結果、改善作為及成效等相關資訊。
三、 請加強宣導加班宜考量業務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覈實指派,如確因業務需要指派加班,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給予加班費、補休假。倘遇勤休異常情形,主管人員應瞭解原因以協助改善,並視其工時及業務量,建立妥適且及時之補休機制。給予補休假後應持續督促所屬公務人員妥為及早規劃於補休期限內休畢,透過差勤系統按月產製加班補休報表等方式,主動通知當事人及其單位主管,以落實同仁健康權之保障。
四、 另為利各機關學校即時瞭解所屬公務人員加班補休情形,並簡化人事人員相關作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WebITR)業於113年12月建置加班補休屆期結算相關功能,請多加利用。

正本: 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群組(南投縣政府除外)
副本: 本府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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