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南投縣政府陞遷序列表」,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專員 曾纖雅
電話:049-2222106轉2221
電子信箱:ya0621@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1302929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30292901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南投縣政府陞遷序列表」,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案經本府113年第46次及第55次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 修正本府陞遷序列表,說明如下:
(一) 本府112年11月14日府人任字第1120268591號函修正陞遷序列表之第六序列漏列「助理員」,爰予補列。
(二) 因應本府及所屬機關組織修編,增刪表列職稱與修正附註文字:
1、 增列第四序列「高級分析師」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2、 刪除第四序列「社會工作師督導」及第五序列「社會工作師」職務。
3、 設立「南投縣客家發展所」,修正以下附註文字:
(1) 附註二(略以)...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案件之機關學校 職務,適用職稱...增列(八)本縣客家發展所:課員、 技士、技佐、辦事員。
(2) 附註三(略以)...本縣客家發展所所長、課長...依公務 人員陞遷法第10條規定,係屬機關首長、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及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由本府逕行核定,免經甄審。
正本: 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各單位(南投縣政府人事處、南投縣政府主計處、南投縣政府政風處除外)、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轉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南投縣客家發展所(請本府文化局轉致)、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縣長室 (含附件) 、副縣長室 (含附件) 、人事處(均含附件) (含附件)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專員 曾纖雅
電話:049-2222106轉2221
電子信箱:ya0621@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1302929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30292901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南投縣政府陞遷序列表」,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案經本府113年第46次及第55次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 修正本府陞遷序列表,說明如下:
(一) 本府112年11月14日府人任字第1120268591號函修正陞遷序列表之第六序列漏列「助理員」,爰予補列。
(二) 因應本府及所屬機關組織修編,增刪表列職稱與修正附註文字:
1、 增列第四序列「高級分析師」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2、 刪除第四序列「社會工作師督導」及第五序列「社會工作師」職務。
3、 設立「南投縣客家發展所」,修正以下附註文字:
(1) 附註二(略以)...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案件之機關學校 職務,適用職稱...增列(八)本縣客家發展所:課員、 技士、技佐、辦事員。
(2) 附註三(略以)...本縣客家發展所所長、課長...依公務 人員陞遷法第10條規定,係屬機關首長、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及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由本府逕行核定,免經甄審。
正本: 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各單位(南投縣政府人事處、南投縣政府主計處、南投縣政府政風處除外)、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轉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南投縣客家發展所(請本府文化局轉致)、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縣長室 (含附件) 、副縣長室 (含附件) 、人事處(均含附件)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