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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處公告本縣訂於113年5月2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及5月3日上午9時至12時,假草屯國中審查國中教師申請縣外介聘積分表,請查照。

轉知教育處公告本縣訂於113年5月2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及5月3日上午9時至12時,假草屯國中審查國中教師申請縣外介聘積分表,請查照。

說明
一、申請人以親自送件為原則,並請事先詳閱「積分審查須知及應附證明文件」,若無法親自送件,應附「委託書」,若需補件,應於審查時間內完成。
二、教師參加介聘作業,請以公假登記,惟課務應自行調整。
三、檢附作業要點、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及日程表各乙份。
四、其他詳情(如各縣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規定等)請詳閱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https://tasweb.kh.edu.tw/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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