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小預估員額與教師缺額調查表
本縣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班級學生數、教師員額編制表及教師(含幼兒園特教班教師)缺額調查表各乙份府教學字第1130047871號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郭芸丞
電話:049-2222106轉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decarboxylate@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埔里鎮麒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3004787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30047871_ATTACH1.pdf、376480000A_1130047871_ATTACH2.pdf、376480000A_1130047871_ATTACH3.doc)
主旨:檢送本縣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班級學生數、教師員額編制表及教師(含幼兒園特教班教師)缺額調查表各乙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
二、 本縣113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教師預估員額編制如附件,教師員額數因進位所增員額(編餘缺)各校除安置校內超額教師外,其餘皆以代理教師方式進用。
三、 各校應確實填報缺額,不可匿缺不報,如有減班之虞須控管教師員額時,人數及方式亦請填寫清楚,缺額調查表務請於113年3月12日前寄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辦 ,缺額調查表報府後若有缺額更動,請立即以傳真更正(傳真須註明前次缺額錯誤更,傳真號碼:2241648),並來電說明,以利控管正確缺額,調查表各欄填列事項請詳閱表列說明。
四、 為避免113學年度增減班作業時,因減班造成超額教師,請各校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各校若有教師缺額時,可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略以,「……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改聘代理教師、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檢討控留專任教師員額改聘兼任教師(鐘點費以每學年每位新臺幣(以下同)488,000元為上限)。
(二) 113學年度一至六年級學生數在增減班臨界點5人以內之學校,請先行檢討如有減班之虞應先控管教師數,暫不補實教師,並於113學年度開學前再檢討,確需補實時,再進用代理教師或聘請鐘點教師(其鐘點費以每學年每位488,000元為上限)。
正本:南投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郭芸丞
電話:049-2222106轉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decarboxylate@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埔里鎮麒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3004787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30047871_ATTACH1.pdf、376480000A_1130047871_ATTACH2.pdf、376480000A_1130047871_ATTACH3.doc)
主旨:檢送本縣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班級學生數、教師員額編制表及教師(含幼兒園特教班教師)缺額調查表各乙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
二、 本縣113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教師預估員額編制如附件,教師員額數因進位所增員額(編餘缺)各校除安置校內超額教師外,其餘皆以代理教師方式進用。
三、 各校應確實填報缺額,不可匿缺不報,如有減班之虞須控管教師員額時,人數及方式亦請填寫清楚,缺額調查表務請於113年3月12日前寄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辦 ,缺額調查表報府後若有缺額更動,請立即以傳真更正(傳真須註明前次缺額錯誤更,傳真號碼:2241648),並來電說明,以利控管正確缺額,調查表各欄填列事項請詳閱表列說明。
四、 為避免113學年度增減班作業時,因減班造成超額教師,請各校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各校若有教師缺額時,可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略以,「……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改聘代理教師、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檢討控留專任教師員額改聘兼任教師(鐘點費以每學年每位新臺幣(以下同)488,000元為上限)。
(二) 113學年度一至六年級學生數在增減班臨界點5人以內之學校,請先行檢討如有減班之虞應先控管教師數,暫不補實教師,並於113學年度開學前再檢討,確需補實時,再進用代理教師或聘請鐘點教師(其鐘點費以每學年每位488,000元為上限)。
正本:南投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