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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3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與推薦表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莊佳儒
電話:049-2203430
電子信箱:leoerica@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202573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實施計畫、個人推薦表、團體推薦表 (376480000A_1120257348_ATTACH1.pdf、376480000A_1120257348_ATTACH2.odt、376480000A_1120257348_ATTACH3.odt)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3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與推薦表,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2年10月31日興中學字第1120009192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113年1月31日前將薦報資料(推薦表一式4份、電子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莊佳儒小姐收。
三、 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國立中興高級中學網頁(https://www.chsh.ntct.edu.tw)下載。
四、 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倘有疑義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專案助理黃佳瑩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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