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釋已納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內容或與支給辦法未合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尤嘉慶
電話:049-2222106-2241
傳真:049-2234476
電子信箱:L0625721225@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人退字第112003644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20036445_ATTACH1.pdf 1120036445_ATTACH2.pdf)

主旨: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0年8月25日局肆字第22514號函等11則函釋,及其他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釋已納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內容或與支給辦法未合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9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1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各單位(南投縣政府人事處除外)、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群組(南投縣政府除外)
副本: 南投縣政府人事處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