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查證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所註記教育程度之正確內政部承辦人員將以電話查詢請貴校接獲來電時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以供核對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書記 張雅婷
電話:049-2222106#1313
電子信箱:birdheadbetsy@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29686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376480000A_1110296860_ATTACH1.pdf)
主旨: 為查證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所註記教育程度之正確性,內政部承辦人員將以電話查詢,請貴校接獲來電時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以供核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1年12月9日台內戶字第1110244073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教育程度查記作業及推廣自然人憑證之應用,內政部於96年8月31日建置完成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辦作業(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77及578),提供民眾透過網路以自然人憑證查詢及申辦教育程度註記。
三、 按教育程度註記網路申辦作業,任一教育程度當事人均須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又教育程度註記專科以上者,須一併輸入學校名稱、科系及證書字號。為爭取時效,內政部承辦人員(何袖綾,電話02-23565107)將以電話與各級中等以上學校查詢該民眾申報之教育程度資料是否屬實,經查證無誤後再予以更新註記,以提高資料正確性。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內政部 函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何袖綾
聯絡電話:02-23565107
傳真:02-23566474
電子信箱:moi6146@moi.gov.tw
受文者: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台內戶字第111024407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查證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所註記教育程度之正確性,請惠
予轉知所轄院校於接獲本部承辦人員電話查詢時,協助提
供該民眾之教育程度以供核對,請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教育程度查記作業及推廣自然人憑證之應用,本部
於96年8月31日建置完成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辦作業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77及578) ,提
供民眾透過網路以自然人憑證查詢及申辦教育程度註記,
並分於101年4月27日以台內戶字第1010177761號函及102年
9月3日以1020299345號函請教育部轉知各大專校院協助查
詢。
二、按教育程度註記網路申辦作業,任一教育程度當事人均須
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又教育程度註記專科以上者,須一併
輸入學校名稱、科系及證書字號。為爭取時效,本部承辦人員(何袖綾,電話02-23565107)將以電話與各級中等以
上學校查詢該民眾申報之教育程度資料是否屬實,經查證
無誤後再予以更新註記,以提高資料正確性。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書記 張雅婷
電話:049-2222106#1313
電子信箱:birdheadbetsy@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29686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376480000A_1110296860_ATTACH1.pdf)
主旨: 為查證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所註記教育程度之正確性,內政部承辦人員將以電話查詢,請貴校接獲來電時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以供核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1年12月9日台內戶字第1110244073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教育程度查記作業及推廣自然人憑證之應用,內政部於96年8月31日建置完成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辦作業(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77及578),提供民眾透過網路以自然人憑證查詢及申辦教育程度註記。
三、 按教育程度註記網路申辦作業,任一教育程度當事人均須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又教育程度註記專科以上者,須一併輸入學校名稱、科系及證書字號。為爭取時效,內政部承辦人員(何袖綾,電話02-23565107)將以電話與各級中等以上學校查詢該民眾申報之教育程度資料是否屬實,經查證無誤後再予以更新註記,以提高資料正確性。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內政部 函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何袖綾
聯絡電話:02-23565107
傳真:02-23566474
電子信箱:moi6146@moi.gov.tw
受文者: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台內戶字第111024407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查證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所註記教育程度之正確性,請惠
予轉知所轄院校於接獲本部承辦人員電話查詢時,協助提
供該民眾之教育程度以供核對,請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教育程度查記作業及推廣自然人憑證之應用,本部
於96年8月31日建置完成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辦作業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77及578) ,提
供民眾透過網路以自然人憑證查詢及申辦教育程度註記,
並分於101年4月27日以台內戶字第1010177761號函及102年
9月3日以1020299345號函請教育部轉知各大專校院協助查
詢。
二、按教育程度註記網路申辦作業,任一教育程度當事人均須
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又教育程度註記專科以上者,須一併
輸入學校名稱、科系及證書字號。為爭取時效,本部承辦人員(何袖綾,電話02-23565107)將以電話與各級中等以
上學校查詢該民眾申報之教育程度資料是否屬實,經查證
無誤後再予以更新註記,以提高資料正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