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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整為15%一案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辦事員 王韋傑
電話:049-2222106#2241
電子信箱:wade1031208@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 府人退字第111026620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480000A_1110266209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整為15%一案,茲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請屆時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如附函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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