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處公文110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倘兼任行政(包括合理員額及預算編制內)給予一整年聘期
本縣代理教師聘期為8月20日至翌年7月1日,為讓兼任行政工作之代理老師學校暑假期間行政工作不中斷,110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倘兼任行政(包括合理員額及預算編制內)給予一整年聘期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郭芸丞
電話:049-2222106轉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decarboxylate@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000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110000023_ATTACH1.docx)
主旨: 有關兼任行政代理教師(包括主任及組長)一整年聘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查本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期及聘約,由各校在不違反有關法令原則下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有關代理教師之聘期,除兵缺外應自實際到職日起薪,最長至次年七月一日止。一年以上聘期,第二年之聘任應提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予以續聘。暑假期間出缺職務之代理教師期以八月二十日以後依實際報到日起薪。」
二、 本縣代理教師聘期為8月20日至翌年7月1日,為讓兼任行政工作之代理老師學校暑假期間行政工作不中斷,110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倘兼任行政(包括合理員額及預算編制內)給予一整年聘期。
三、 延長聘期之代理教師,其聘書請重新製發(例如聘期自109年8月20日至110年7月31日),有關敘薪通知書部分,不重新製發,於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加註「依據南投縣政府111年1月12日府教學字第1110000023號函延長OOO師聘期,OOO師聘期自110年8月20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倘111學年度獲再聘並兼任行政工作,聘書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四、 有關110學年度代理教師(兼任行政)已函報本府備查在案之學校,請將110學年度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聘期111年7月2日至111年7月31日薪資差額估算表,於111年1月底前函報本府(倘無兼任行政代理教師無須回報)。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郭芸丞
電話:049-2222106轉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decarboxylate@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000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110000023_ATTACH1.docx)
主旨: 有關兼任行政代理教師(包括主任及組長)一整年聘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查本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期及聘約,由各校在不違反有關法令原則下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有關代理教師之聘期,除兵缺外應自實際到職日起薪,最長至次年七月一日止。一年以上聘期,第二年之聘任應提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予以續聘。暑假期間出缺職務之代理教師期以八月二十日以後依實際報到日起薪。」
二、 本縣代理教師聘期為8月20日至翌年7月1日,為讓兼任行政工作之代理老師學校暑假期間行政工作不中斷,110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倘兼任行政(包括合理員額及預算編制內)給予一整年聘期。
三、 延長聘期之代理教師,其聘書請重新製發(例如聘期自109年8月20日至110年7月31日),有關敘薪通知書部分,不重新製發,於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加註「依據南投縣政府111年1月12日府教學字第1110000023號函延長OOO師聘期,OOO師聘期自110年8月20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倘111學年度獲再聘並兼任行政工作,聘書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四、 有關110學年度代理教師(兼任行政)已函報本府備查在案之學校,請將110學年度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聘期111年7月2日至111年7月31日薪資差額估算表,於111年1月底前函報本府(倘無兼任行政代理教師無須回報)。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