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政府函:有關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事宜,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有關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 其附件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如下:
(一) 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診病例,該班停課。
(二) 1班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診病例,該校停課。
(三) 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三、 停課之學校或班級,請立即啟動師生線上遠距教學方式,並將課程進度報府核備,不再另行實體補課。
四、 學校其停課決定,應立即通報本府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 其附件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如下:
(一) 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診病例,該班停課。
(二) 1班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診病例,該校停課。
(三) 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三、 停課之學校或班級,請立即啟動師生線上遠距教學方式,並將課程進度報府核備,不再另行實體補課。
四、 學校其停課決定,應立即通報本府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