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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得視同住院治療並發給慰問金一案1100628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鄭喬月
電話:049-2222106 #2241
傳真:049-2234476
電子信箱:dorice323@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人退字第11001492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480000A_1100149287_ATTACH1.pdf)

主旨: 關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集中檢疫場所(含防疫旅館)隔離治療時,得視同住院治療並發給慰問金一案,如附函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6月28日部退五字第1105359014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開函1份。

正本: 本府各單位(南投縣政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各鄉鎮市公所、南投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南投縣各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 南投縣政府人事處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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