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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

主旨:檢送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惠請協助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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