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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0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一) 徵稿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二) 錄取通知時間:110年10月1日前(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
(三) 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800-699-566或02-77493664。
(四) 注意事項: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五) 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相關規定及細節,請至活動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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