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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書面審查諮詢收件」相關訊息,欲參與認證同仁請參照

主旨:
教育處訂於本(109)年10月30日上午10:30起至12:30止假南投市康壽國民小學會議室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書面審查諮詢收件」,請貴校具符合送件資格人員積極準備,依時彙整備齊相關文件送審,並核予該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5條辦理。
二、送件資格:曾任教或任職於各級學校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上,並取得教育部認定核可環境教育認證研習24小時證書之現職人員。
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為每校必要條件,惟認證人員非必要為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另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建議參加認證24小時研習並以行政經歷資料取得「認證證書」為宜。
四、申請表請校長勾選為「指定人員」,「指定人員」一校不限1人,另「指定人員」非指「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員」,但勾選為「指定人員」之申請者可免審查費用。
五、旨案書面審查諮詢收件由教育部委辦單位環資國際有限公司協助辦理。
六、檢附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訊乙份供參,相關認證流程亦可參考「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網站之「認證專區」的「認證申請資訊」。
(http://sso.ntct.edu.tw/Bulletin/upload/2020/73101_1_%e7%b0%a1%e5%a0%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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