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復教育部檢送民國109年6月8日召開之「國立大學編制外教學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期間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諮詢會議」紀錄一案
有關銓敘部函復教育部檢送民國109年6月8日召開之「國立大學編制外教學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期間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諮詢會議」紀錄一案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復教育部檢送民國109年6月8日召開之「國
立大學編制外教學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期間是否適用公務員
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諮詢會議」紀錄一案,請查照轉
知。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3號函副本
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銓敘部業於本年8月19日令釋明略以,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
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自該令釋發布之日起,亦適用
服務法及準用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以資妥
適。至前開該部本年8月19日令釋發布後,各級公立學校與
編制外教學人員已簽訂兼任行政職務契約並生效者,應重
行檢視渠等有無違反服務法相關規定之情事,以避免當事
人觸法。
函轉自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釋發布之日起,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復教育部檢送民國109年6月8日召開之「國
立大學編制外教學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期間是否適用公務員
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諮詢會議」紀錄一案,請查照轉
知。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3號函副本
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銓敘部業於本年8月19日令釋明略以,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
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自該令釋發布之日起,亦適用
服務法及準用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以資妥
適。至前開該部本年8月19日令釋發布後,各級公立學校與
編制外教學人員已簽訂兼任行政職務契約並生效者,應重
行檢視渠等有無違反服務法相關規定之情事,以避免當事
人觸法。
函轉自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釋發布之日起,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一案,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