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尋找繪星」租稅海報 設計比賽。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108年度結合統一發票辦理國中學生「尋找繪星」租稅海報 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活動詳情,請參閱附件
主 題:
(一) 以創意、趣味化及生活化的設計將行動支付繳稅與生活進行連結,或以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為海報設計主軸。
(二) 設計內容(二擇一):
1. 以行動支付繳稅工具APP(目前有「台灣Pay」、「ezPay簡單付」及「i繳費」),掃描繳款書上
QR-Code行動條碼,辦理線上繳稅內容;以行動支付繳稅的便利性或與生活的關聯性等。
2. 108年1月1日起統一發票兌獎管道新措施有關內容等。
比賽辦法:
(一) 採收件比賽,須為個人自由創作發揮,使用4開紙張作畫,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二) 由各校初評優勝作品薦送,參賽者每人限1件作品,每校甄選參賽件數不限。
(三) 評審由主辦單位遴選,成績另函通知,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四) 作品請勿抄襲或模仿,如發現或經人檢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且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負相關刑責及損害賠償責任。
報名日期:108年5月17日前將作品背面黏貼附件一及資料表(如附件二),逕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服務科汪小姐收。
獎 勵:
(一) 學生:錄取優勝名額如下:
第一名(1名):頒發禮券2,000元及獎狀。
第二名(2名):每名頒發禮券1,500元及獎狀。
第三名(3名):每名頒發禮券1,000元及獎狀。
佳作6名:每名頒發禮券500元及獎狀。
(二) 指導老師或家長:
榮獲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或家長頒發禮券500元,另指導老師記予嘉獎1次;榮獲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以上之指導老師或家長頒發宣導品1份及獎狀;其他指導老師或家長、承辦老師頒發宣導品1份。(跨校指導老師及指導家長不發給獎狀,學生多人獲獎之指導老師以最高獎項頒發獎狀及宣導品)。
(三) 參加比賽未得獎同學各致贈宣導品1份。
成績公布及頒獎:
(一) 108年6月7日前公布優勝名單於本局網站及發布新聞稿公告周知,得獎作品另建置於本局網站作品欣賞專區。
(二) 得獎學生禮券及獎狀函請得獎學校公開頒獎。
其他:
(一) 得獎獎品等同著作財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本局所有,為延伸租稅教育及活動辦理成效,本局對參賽得獎作品有展覽及一切非營利性使用之權利,且不另給酬勞。
(二) 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拍照留存。
(三) 相關活動訊息,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服務科汪小姐,電話:2222121轉154或0800-496969。
十二、本計畫奉局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機關視實際情形適時修訂。
108年度結合統一發票辦理國中學生「尋找繪星」租稅海報 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活動詳情,請參閱附件
主 題:
(一) 以創意、趣味化及生活化的設計將行動支付繳稅與生活進行連結,或以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為海報設計主軸。
(二) 設計內容(二擇一):
1. 以行動支付繳稅工具APP(目前有「台灣Pay」、「ezPay簡單付」及「i繳費」),掃描繳款書上
QR-Code行動條碼,辦理線上繳稅內容;以行動支付繳稅的便利性或與生活的關聯性等。
2. 108年1月1日起統一發票兌獎管道新措施有關內容等。
比賽辦法:
(一) 採收件比賽,須為個人自由創作發揮,使用4開紙張作畫,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二) 由各校初評優勝作品薦送,參賽者每人限1件作品,每校甄選參賽件數不限。
(三) 評審由主辦單位遴選,成績另函通知,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四) 作品請勿抄襲或模仿,如發現或經人檢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且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負相關刑責及損害賠償責任。
報名日期:108年5月17日前將作品背面黏貼附件一及資料表(如附件二),逕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服務科汪小姐收。
獎 勵:
(一) 學生:錄取優勝名額如下:
第一名(1名):頒發禮券2,000元及獎狀。
第二名(2名):每名頒發禮券1,500元及獎狀。
第三名(3名):每名頒發禮券1,000元及獎狀。
佳作6名:每名頒發禮券500元及獎狀。
(二) 指導老師或家長:
榮獲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或家長頒發禮券500元,另指導老師記予嘉獎1次;榮獲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以上之指導老師或家長頒發宣導品1份及獎狀;其他指導老師或家長、承辦老師頒發宣導品1份。(跨校指導老師及指導家長不發給獎狀,學生多人獲獎之指導老師以最高獎項頒發獎狀及宣導品)。
(三) 參加比賽未得獎同學各致贈宣導品1份。
成績公布及頒獎:
(一) 108年6月7日前公布優勝名單於本局網站及發布新聞稿公告周知,得獎作品另建置於本局網站作品欣賞專區。
(二) 得獎學生禮券及獎狀函請得獎學校公開頒獎。
其他:
(一) 得獎獎品等同著作財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本局所有,為延伸租稅教育及活動辦理成效,本局對參賽得獎作品有展覽及一切非營利性使用之權利,且不另給酬勞。
(二) 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拍照留存。
(三) 相關活動訊息,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服務科汪小姐,電話:2222121轉154或0800-496969。
十二、本計畫奉局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機關視實際情形適時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