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上、下半年退休申請調查,有意願者請於108年4月8日前向人事室登記,逾時不受理
主旨: 檢送「南投縣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109年度上、下半年申請退休調查表」,請於本(108)年4月15日前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本調查係為籌編本府所屬學校教職員109年度退休經費所需。
二、 請各校審視109年申請退休同仁是否符合退休資格及其任職年資,並至人事服務網ECPA→RTCMPT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退休金試算→107.7.1以【後】退休→試算退休金,再至RTCMPT:試算系統→退休意願調查→登錄退休意願調查→登錄資料→報送。請詳實填列109年退休調查表核章,於本(108)年4月15日前將退休調查表(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逾期未送達者,自行負責。
三、 本府所屬學校人事人員、主計人員申請退休調查表,請先分別提送本府人事處、主計處審核後,再報送本府人事處彙整辦理。
四、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2條第5項第2款附表,自願退休人員年資與年齡合計法定指標數,109年指標數(年資加年齡)為:78。
五、 重申本府99年3月19日府人退字第09900604040號函規定:申請退休人員,既經審慎決定提報退休,宜避免申請後反復申請變更、撤銷等情形,請加強宣導溝通,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同一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
六、 再者,本府103年3月24日府人退字第1030059142號函規定,同一年度申請退休並經本府依法編列預算後核定冊列人員,反復申請變更、撤銷,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列及行政作業。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申請變更、撤銷者,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以書面載明理由,依規簽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連同個人書面簽報文書一併函報本府核定。
七、 為考量本府年度經費一經編列,預算追加不易,請各學校務必審查,本府已核定108年度退休名單未撤銷者,不得重複申請列入109年度退休調查表。又同一年度凡未申請核列年度內退休人員,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依序列入候補名單;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有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再依序遞補;反之,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則不予受理,併予說明。
詳附件
說明:
一、 本調查係為籌編本府所屬學校教職員109年度退休經費所需。
二、 請各校審視109年申請退休同仁是否符合退休資格及其任職年資,並至人事服務網ECPA→RTCMPT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退休金試算→107.7.1以【後】退休→試算退休金,再至RTCMPT:試算系統→退休意願調查→登錄退休意願調查→登錄資料→報送。請詳實填列109年退休調查表核章,於本(108)年4月15日前將退休調查表(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逾期未送達者,自行負責。
三、 本府所屬學校人事人員、主計人員申請退休調查表,請先分別提送本府人事處、主計處審核後,再報送本府人事處彙整辦理。
四、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2條第5項第2款附表,自願退休人員年資與年齡合計法定指標數,109年指標數(年資加年齡)為:78。
五、 重申本府99年3月19日府人退字第09900604040號函規定:申請退休人員,既經審慎決定提報退休,宜避免申請後反復申請變更、撤銷等情形,請加強宣導溝通,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同一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
六、 再者,本府103年3月24日府人退字第1030059142號函規定,同一年度申請退休並經本府依法編列預算後核定冊列人員,反復申請變更、撤銷,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列及行政作業。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申請變更、撤銷者,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以書面載明理由,依規簽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連同個人書面簽報文書一併函報本府核定。
七、 為考量本府年度經費一經編列,預算追加不易,請各學校務必審查,本府已核定108年度退休名單未撤銷者,不得重複申請列入109年度退休調查表。又同一年度凡未申請核列年度內退休人員,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依序列入候補名單;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有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再依序遞補;反之,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則不予受理,併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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