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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請有意願教師最遲於107年5月9日前告知教學組以利彙整資料函報縣府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62385號函辦理。
二、檢送「薦送教師參加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請各校於107年5月10日(星期四)前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含正備取,每位教師限薦送一間學校,另前已薦送科技領域者,請勿重複薦送),電子檔請寄至yunyvo@yahoo.com.tw,本府彙整後將提供各開班學校,後續由開班學校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各校承辦人。
三、為符應開班效益,上課人數每班以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未達20人或未達招生人數之4成不予開班,惟得併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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