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7日臺教文(六)字第1070004779C號函辦理。
二、案旨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7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070004779B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案旨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7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070004779B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