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7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申報事宜
一、請頒對象為各級公立學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服務至本(107)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服務成績優良者(年資計算至107年7月31日止‧請獎教師年資須連續未曾中斷;如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薪後其年資視為連續,惟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二、107年資深優良教師其年資採計至107年7月31日,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
教師屆滿10年、20年、30年者計有:
1.滿10年者:教師陳○吟、郭○杉、徐○婷等3人
2.滿20年者:教師羅○蕙、林○國、孫○成、李○和等4人
3.滿30年者:0人
4.滿40年者:0人
三、請上列人員至人事室填具推薦表。
四、若有漏列、疑義或錯誤之情形,敬請於本(107)年1月31日前檢證洽本室辦理,謝謝。
五、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
二、107年資深優良教師其年資採計至107年7月31日,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
教師屆滿10年、20年、30年者計有:
1.滿10年者:教師陳○吟、郭○杉、徐○婷等3人
2.滿20年者:教師羅○蕙、林○國、孫○成、李○和等4人
3.滿30年者:0人
4.滿40年者:0人
三、請上列人員至人事室填具推薦表。
四、若有漏列、疑義或錯誤之情形,敬請於本(107)年1月31日前檢證洽本室辦理,謝謝。
五、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