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辦理106年『落實中小學基礎實驗教育計畫』之中學基礎實驗推廣補助項目,請本校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教師申請辦理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0月30日師大化學字第1061027615號函辦理。
二、本補助項目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06年11月30日前,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及申請書詳如附件一、二。
三、計畫請於即日起至107年4月20日辦理完畢,並於4月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成果報告書範例詳附件三。
四、申請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學。
(二)補助項目:利用課餘、週末或寒假指導學生操作自然科(生物、理化或地科)課本之實驗。
(三)補助資格:需教授生物、理化或地科等自然領域之教師。曾參加「落實中小學基礎實驗教育計畫」之種子教師、教師研習或即將參加者尤佳。
(四)競爭型補助機制:擇優補助每校最高新臺幣五萬元,此經費全部用於教師授課鐘點費。
(五)審查輔導機制:採書面審查,隨到隨審;並由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計畫主持人適時提供輔導、諮詢與建議。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送件日期:於106年11月30日前將計畫申請書核章掃描後,以電子郵件送至以下二個電子信箱:queenie4134134@gmail.com; cheyaocf@ntnu.edu.tw,確認收件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程助理,電話:02-77346953。
(二)其他申請送件相關事宜若有疑問,請逕洽協辦單位桃園市立大崙國中設備組邱組長,電話:(03)4982840#211。
六、成果報告書請於107年4月30日前完成,內容包括:實驗課程表、教師簽到表、學生簽到表、實驗課成果、學習單、參與者回饋、感想與建議、成效評估及問卷。
二、本補助項目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06年11月30日前,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及申請書詳如附件一、二。
三、計畫請於即日起至107年4月20日辦理完畢,並於4月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成果報告書範例詳附件三。
四、申請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學。
(二)補助項目:利用課餘、週末或寒假指導學生操作自然科(生物、理化或地科)課本之實驗。
(三)補助資格:需教授生物、理化或地科等自然領域之教師。曾參加「落實中小學基礎實驗教育計畫」之種子教師、教師研習或即將參加者尤佳。
(四)競爭型補助機制:擇優補助每校最高新臺幣五萬元,此經費全部用於教師授課鐘點費。
(五)審查輔導機制:採書面審查,隨到隨審;並由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計畫主持人適時提供輔導、諮詢與建議。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送件日期:於106年11月30日前將計畫申請書核章掃描後,以電子郵件送至以下二個電子信箱:queenie4134134@gmail.com; cheyaocf@ntnu.edu.tw,確認收件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程助理,電話:02-77346953。
(二)其他申請送件相關事宜若有疑問,請逕洽協辦單位桃園市立大崙國中設備組邱組長,電話:(03)4982840#211。
六、成果報告書請於107年4月30日前完成,內容包括:實驗課程表、教師簽到表、學生簽到表、實驗課成果、學習單、參與者回饋、感想與建議、成效評估及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