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不凡計畫實施計畫」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一、本案係運用個案管理的策略,期待全縣教師能夠選擇一位學生,讓平凡的不平凡,讓優秀更優秀,從情緒不穩定到情緒穩定,從非主動學習到主動學習。
二、實施對象: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專任及代理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導師及科任教師)。
三、實施方式:由教師選定一位具學習潛力之學生,透過認知、情意及技能三大教學目標,於每學期初及學期末檢核學生成長情形,著重學生自己與自己作比較。
四、有關不凡計畫成長表將開設公務填報系統,由學校進行填報,填報時間為上學期11月底(前測)及1月底(後測),下學期為4月底(前測)及6月底(後測)填報完畢。
五、本案先請各校預作準備,並自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屆時另開公務填報系統進行填報。
二、實施對象: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專任及代理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導師及科任教師)。
三、實施方式:由教師選定一位具學習潛力之學生,透過認知、情意及技能三大教學目標,於每學期初及學期末檢核學生成長情形,著重學生自己與自己作比較。
四、有關不凡計畫成長表將開設公務填報系統,由學校進行填報,填報時間為上學期11月底(前測)及1月底(後測),下學期為4月底(前測)及6月底(後測)填報完畢。
五、本案先請各校預作準備,並自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屆時另開公務填報系統進行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