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申請「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之教師社群請提出季慧至教學彙整報府或台北教大申請經費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4089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有效整合資源及經費,特將國民中學活化教學計畫、分組合作學習計畫、大學協助偏鄉地區國中小發展課程及教學計畫進行整併,爰訂定前揭要點,以鼓勵教師採自發、協同、精進、創新、有效之理念改變教學方式,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
三、旨案補助對象、辦理方式及應遵行事項,請詳閱前開要點規定;另申請程序依該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臚列如下:
(一)推動國民中學教師自主活化教學計畫:
1、學校:學校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本府提出申請。
2、社群: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臺北市立大學提出申請。
(二)協助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發展課程與教學計畫:學校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本府提出申請。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有效整合資源及經費,特將國民中學活化教學計畫、分組合作學習計畫、大學協助偏鄉地區國中小發展課程及教學計畫進行整併,爰訂定前揭要點,以鼓勵教師採自發、協同、精進、創新、有效之理念改變教學方式,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
三、旨案補助對象、辦理方式及應遵行事項,請詳閱前開要點規定;另申請程序依該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臚列如下:
(一)推動國民中學教師自主活化教學計畫:
1、學校:學校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本府提出申請。
2、社群: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臺北市立大學提出申請。
(二)協助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發展課程與教學計畫:學校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本府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