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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06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1份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案繳交資料說明如下:
(一)送件資料:
1、書面資料:1式6份(內含封面、方案全文、報名表、方案摘要表、參賽作品授權書、智慧財產切結書),另將上述資料製成電子檔光碟1份,詳如附件1。
2、佐證資料:1份,請製成電子檔光碟,內含3個資料夾,依序為簡介表、活動照片及教學實況影片,詳如附件2。
(二)送件地點:54062南投縣南投市南陽路269號(康壽國小 李韶齡主任收;若以郵寄方式,請務必電話確認)。
(三)請各校依本案實施計畫準備評選審查資料事宜,並務必於106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送)達各項參賽資料。
(四)聯絡電話:049-2243457轉212;傳真電話:049-2209040。
三、另本獎項由教育部核定獲獎之教學團隊(含金質獎、銀質獎及佳作獎),其個人獎金部分俟公立學校教師獎金支給相關事項之辦法發布施行後依該辦法發給;如當年度結束前仍未發布施行,則將個人獎金改為獎勵補助金,發給參賽成員之服務學校或幼兒園從事辦學考察、推廣或研究發展補助金等之用。
四、本案複選辦理時程、注意事項及相關事宜皆公告於106年度卓越獎網站(網址:http://106eta.gdjh.tc.edu.tw/),請自行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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