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6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申報事宜
一、請頒對象為各級公立學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服務至本(106)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服務成績優良者(年資計算至106年7月31日止‧請獎教師年資須連續未曾中斷;如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薪後其年資視為連續,惟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二、106年資深優良教師其年資採計至106年7月31日,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
教師屆滿10年、20年、30年者計有:
1.滿10年者:教師張○綺、林○偉、葉○鳳、蔡○昕、施○柃等5人
2.滿20年者:教師葉○煌、許○郁、陳○雯(特教組)、曾○茹等4人
3.滿30年者:教師謝○珍1人
4.滿40年者:0人
三、請上列人員至人事室填具推薦表。
四、若有漏列、疑義或錯誤之情形,敬請於本(106)年2月13日前檢證洽本室辦理,謝謝。
五、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
二、106年資深優良教師其年資採計至106年7月31日,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
教師屆滿10年、20年、30年者計有:
1.滿10年者:教師張○綺、林○偉、葉○鳳、蔡○昕、施○柃等5人
2.滿20年者:教師葉○煌、許○郁、陳○雯(特教組)、曾○茹等4人
3.滿30年者:教師謝○珍1人
4.滿40年者:0人
三、請上列人員至人事室填具推薦表。
四、若有漏列、疑義或錯誤之情形,敬請於本(106)年2月13日前檢證洽本室辦理,謝謝。
五、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