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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總統教獎實施計畫」1份,歡迎導師踴躍推薦合適人選。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106A號函辦理。
二、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17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推薦辦法:於105年1月3日前送件至學務處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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