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2屆紫絲帶獎」徵選辦法及相關 文件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23540號函辦理。
二、各校之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由本府社會及勞動局辦理初選後上傳薦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