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檢核表」1份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專員 林淑芳
電話:049-2222106#2231
電子信箱:haku0728@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5003814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480000A_1150038140_ATTACH1.pdf、376480000A_1150038140_ATTACH2.ods)

主旨: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檢核表」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人事總處115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5302342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電子檔各1份。
二、 為落實公部門性騷擾防治,人事總處115年賡續將「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列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請各機關學校按旨揭檢核表多元宣導方式辦理:
(一) 訊息轉知或宣達(例如Email、公文傳閱、社群軟體推播等)。
(二) 編製文宣或教材(例如懶人包、圖卡、宣導海報等)。
(三) 辦理實體會議(例如座談會、說明會等)。
(四) 實施教育訓練(例如實體或數位課程、專題演講、工作坊等)。
(五) 其他方式(例如列為績效考核指標、跨機關合作或性平主題活動等)。
(六) 邀請首長或主管簽署性騷擾零容忍承諾書或運用首長共識營、主管會報等場合進行宣導。
三、 本府預計於同年8月通函調查並彙整相關成果報送人事總處。

正本: 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群組(南投縣政府除外)
副本: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