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辦理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自由車代表 隊選拔實施計畫

南投縣辦理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自由車代表隊
選拔實施計畫
一、主旨:發掘及儲備本縣優秀選手,代表本縣參加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自由車項目。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四、比賽日期:114年12月5日(星期五)
五、比賽地點:埔里鎮虎仔山(知安路入口至飛行山起降場)
六、選拔方式:個人計時出發(以兩趟成績時間總和計算)
七、選拔組別:國中男子組公路賽
八、報名方法及日期:自114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前上網報名
(http://www.letsgobike.com.tw )或填妥報名表mail至自由車委員會張世義
總幹事s341@mail.plvs.ntct.edu.tw 連絡電話:0930847335
九、參賽運動員資格,規定如下:
(一)學籍:
1.組隊單位之運動員,以114學年度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前目學生,不包括休學及在國中部修業逾三年之學生。
3.非學校型態高級中等教育或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依法設有學籍或持有學生身分證明之學生。
4.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一年以上學籍為限;即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在組隊(團)單位就學,設有學籍,且114學年度第二學期仍在學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檢附相關文件、資料證明者,不受具有一年以上學籍規定之限制:
(1)同一教育階段未曾代表任何學校報名參加全中運。
(2)依法規規定,輔導轉學者。
(3)原就讀之學校,經依法規規定停招、停辦,或學校財團法人解散之學生。
(4)原就讀學校之運動代表隊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函報本部同意備查之學生。
(5)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致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新生升學輔導甄試術科檢定日期、錄取分發及學校報到延後而轉學之學生。
(6)具其他正當理由者。
(二)開學日之認定:以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三)年齡:國中部:限98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但競賽種類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四)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學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認定,學生並
應切結。
前項第一款第四目之3所定經核准解散運動代表隊之學校,自次一學年度起三年內,不得組隊報名參加全中運。
十、獎勵:各競賽組別前6名頒發成績證明
十一、附則:選手須攜帶證件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