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學習載具(平板)使用規定暨借用同意書

學習載具借用規定

一、 前言

本政策旨在讓學生可以在一個安全及有規範的環境下正確使用行動載具(包含手機、平板、筆電,以下簡稱載具),為引導學生合法、負責任、符合倫理規範之下使用載具,家長及學生必須詳閱學校「學習載具管理規定」,了解及遵守其規定及限制。家長及學生必須同意本政策,並簽署同意書後,方可將校內載具借回家中使用

二、 政策推動

本政策係依據行政院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來落實數位學習以及科技輔助學生自主學習之推動。本校自107學年開始,陸續於校園內每間班級教室、專科教室均具備無線網路覆蓋,並於109學年度開始學校申請計畫之行動載具進行數位教學輔助工具,以提升學生各領域學習成效及培養自主學習能力。由112學年開始,為配合教育政策於課堂應用數位學習資源進行學習,學校試行「攜帶載具回家(THSD)」方案,於課前、課中、課後持續運用數位學習模式來輔助學生學習。

三、 載具借用登記

  • 每部載具皆貼有學校財產標籤及設備編號,標籤不能被移除或修改。
  • 每部平板皆綁定學生的班級及座號,僅可借用綁定自己的平板,且只借平板不借線
  • 如學生發現載具上的標籤遺失或損壞,學生可聯絡學校更換。
  • 學生須妥善保管載具,到校時須放置於平板車內。
  • 學校視學生情況保有載具借用之權。

四、載具使用規定

  • 載具使用行為
  1. 在校使用
    1. 所有於學校使用的載具必須先經由學校登記管理,自帶載具參與課程,亦須由學校納管。
    2. 學校為學生預載日常學習應用程式,載具之應用程式均必須由學校同意後進行安裝。
    3. 須在師長許可情況下,使用其載具作學科學習用途。
    4. 進行課程時須依學校規定存放資料位置,如:Google雲端等。
    5. 學校保留審查學生瀏覽不屬於教育類網站的權利。
    6. 學生於課堂時間內只能在老師的監督下,使用學校認可及批准的載具。
    7. 未經師長同意,學生不使用任何未納管之載具。
    8. 學生只能在老師的允許下於學校使用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軟體。
    9. 使用影音檔案時為避免干擾他人,應自備耳機,未經師長許可勿擴音播放。
  2. 在家使用
    1. 家長如要安裝非學校預載之其他程式,可向校方申請並經其同意。
    2. 建議家長明確規範學生在家使用載具的時間及場域。
  • 設備管理
  1. 學生應負擔載具保管責任,若非載具保固範圍之人為毀損,須告知校方,並負擔修復或賠償之責任
  2. 如果載具被惡意損壞、丟失或被盜造成無法歸還時,請務必立即通知教師/學校,依其嚴重性報案備查。
  3. 借用學校載具須妥善保管,不可毀損標籤(如財產標籤、型號貼紙等)、不恣意改裝(如換保護殼、貼紙、其他裝飾品等)、或毀損(如屏幕破碎、外殼破裂、無法使用、水漬等)
  • 資訊安全
  1. 學生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個資法相關規定。
  2. 學生不應與其他人分享個人用戶名稱和密碼,亦不可使用他人帳密登入其電子文件、電子郵件及其他電子通訊軟體。
  3. 學生不能出版、瀏覽或散布非法資料,如騷擾、跟踪、恐嚇、威脅、人身攻擊、淫穢、褻瀆及粗俗語言等內容。
  4. 未經師長許可,學生嚴禁一切錄影、錄音或拍照。
  5. 學校將透過管理系統過濾學生從網路取得的資訊,避免學生接觸網路不當資訊。
  6. 當學生誤入不當網站或接收到不當資訊,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學校資訊人員。若未盡通知義務,學校保留向該學生進行處分的權利。
  7. 學校將保留一切監管、檢查、存取載具的權利,並透過校園智慧網路系統,儲存學生網路存取紀錄以用作為學校網路安全防範之用,學生使用校內網絡將受到監控。

五、 違反規定之處分

「攜帶載具回家(THSD)」是學校特別批准而不屬於學生的基本權利。學生如違反本規定,將有機會面對校內懲處包括口頭警告或警告等處分。學校有權檢查、暫時保管學生的載具或停止借用載具回家。根據不同的違規情況,學校保留向學生施以不同懲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