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12月18日府授消預字第1120297938號函辦理。
二、 為提高全民防火警覺,建構安全消費環境,請貴校加強防火宣導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並教導學生消防常識,以減少春節期間火災發生,降低人命傷亡及損失。
三、 實施期間:
(一) 第一階段:113年1月2日至6日、19日,計6天(消防節防火週期間)。
(二) 第二階段:113年2月8日至2月14日(春節期間)、2月24日(元宵節),計8天。
四、 各校請依據「113年一一九擴大防火宣導實施計畫」宣導(如附件),辦理事項如後:
(一) 校內官網協助放置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網頁(https://www.tfdp.com.tw)連結,供學校師生透過網路學習正確消防知識。
(二) 於朝(集)會邀請當地消防單位派員講解家庭用電、用火、防火常識、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逃生要領等,並於春節、元宵節期間,約束學童不任意燃放沖天炮、煙火等危險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