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交通安全月「停讓我最行」創意影音徵件活動

壹、活動緣起:
為強化駕駛與行人的交通安全觀念,112 年交通安全月舉辦「『停讓我最行』影音徵件活動」,徵求多元的創意短片,以舞蹈、歌唱、戲劇等表演展現「如何落實停讓、遵守交通規則」。透由影片影響他人,也從自身做起,邀請大朋友、小朋友一同參與。

貳、活動時程:
1. 徵件時間:112 年 8 月 5 日至 112 年 9 月 15 日。
2. 網路人氣統計時間:112 年 8 月 11 日至 112 年 9 月 22 日。
3.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112 年 9 月 28 日。

參、活動辦法:
一、參賽資格
1. 本次報名組別分為親子組和一般組:
A. 親子組:影片內表演人員需至少含一位 12 歲以下(國小六年級)的孩童即符合資格。
B. 一般組:不限年齡、不限國籍、不限人數,一般社會大眾皆可參加。12 歲以下孩童亦可報名此組別。
2. 個人或組隊報名皆可,組隊人數不限。
3. 同作者不同作品可重複填寫表單報名。

二、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填寫 Google 報名表單。報名成功後會以官方 Instagram 或 Email進行通知,並於徵件期間的「每週三 18:30 前」上傳「當週二中午 12:00 前」收到的作品,並於官方 Instagram 以進行人氣投票。

三、作品規範
1. 徵件主題:讓你身邊的親友更重視交通安全–落實「停讓」,其中主題又分成「向駕駛宣導」、「向行人宣導」及「主題曲舞蹈」三個題目,請選擇其中一個作為短影音題目。
A. 向駕駛宣導(至少擇一項目,拍攝短片):
● 行經路口,須停讓行人
●經無號誌路口,支線道應讓幹線道先行
● 為避免視覺死角,轉彎時須行至路口中心點再轉彎
B. 向行人宣導(至少擇一項目,拍攝短片):
●穿越馬路前,在安全的地方等待通行
●不任意穿越車道,過馬路應走班馬線(行人穿越道)
●遵守行人號誌,不闖紅燈
●過馬路時專心行走,不滑手機
C. 主題曲舞蹈
● 拍攝交安月主題曲中的副歌舞蹈,作為徵件內容:舞蹈影片|舞蹈教學影片|音樂下載點。
◆更多停讓宣導重點可詳見交通安全入口網-路口停讓宣導。
2. 製作說明:
A. 製作 15~180 秒的短片,拍攝方式與創意表現手法不拘,如舞蹈、歌唱、戲劇、脫口秀等,可自由發揮。
B. 請在 Google 報名表單中以一句話說明短片的創意構想或對行人安全的呼籲與鼓勵。
3. 影片規格:直式,尺寸為 1080 x 1920px,使用高畫質 MP4 或 MOV 格式(不支援透明背景),影片檔案上限 2GB。
4. 徵件作品請上傳至雲端空間,並且於報名表單內提供下載網址,供主辦單位下載使用。

四、徵件獎項
1. 人氣獎:
◆評選標準:依 IG 影片貼文案讚數進行統計評比。
◆ 統計時間:112 年 8 月 11 日至 112 年 9 月 22 日。
◆ 徵件獎項:親子組人氣獎一名,6,000 元現金等值禮券;一般組人氣獎一名,6,000 元現金等值禮券。
2. 參賽抽獎:
◆凡參加本徵件活動,且作品有被上傳至官方 IG,即具有抽獎資格。每組各抽出 20 名得獎者,共計 40 名。每名可獲得 500 元現金等值禮券。

五、活動時程
1. 徵件時間:112 年 8 月 5 日至 112 年 9 月 15 日。(報名成功會以官方活動 Instagram 通知,請追蹤官方 IG 並且留意 IG 陌生訊息。若無 IG 帳號,會以 Email 進行聯繫。)
2. 網路人氣統計時間:112 年 8 月 11 日至 112 年 9 月 22 日。(網路統計以IG 讚數為主,活動小組會於「每週三 18:30 前」上傳「當週二中午 12:00前」收到的作品,將報名影片上架到官方 IG,開放所有人按讚。為避免部分選手較晚繳交徵件作品,故統計人氣時間在徵件截止時間的後 7 天,讓每件作品都有時間可累積人氣。)
3.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112 年 9 月 28 日,於官方 IG 公布得獎名單。

六、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需於 112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3 時前回覆獲獎通知。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回覆,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重新抽選遞補得獎人。
2. 中獎者須知:依法低於 2 萬元之機會中獎,中獎者必須要提供個資以申報所得(「低於 2 萬的中獎」本身並不會被政府課稅,但是要列入所得計算)。
3.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4.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5.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6.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一年。
8.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9.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0.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 ( Creative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面)於國內外重製、散步、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1. 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官方 IG 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12. 如有活動相關問題,可 Email 至 110motcdc@gmail.com 詢問。

詳細報名簡章如下面附件,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