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報告112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費請各位教職員到人事室填寫確認謝謝請於9月15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書已用上學期資料拷貝建檔可以帶收據直接到人事室填寫謝謝
請欲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同仁,112學年度子女就讀國小一年級,國中一年級,高中一年級,大學一年級,或轉學者請報給人事室新增名冊。感恩
有高中以上子女請於繳費後檢附收據及學費明細表正本(並由教職員簽名)9月15日前送人事室辦理謝謝
補充報告線上繳費列印的收據及學費明細(正本影本都可以並由教職員簽名)
1.高工高職免學費不能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2.公立高中高一新生第一階段學雜費繳費單學費為 0 元者,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因已獲教育部補助 。倘家庭收入超過 148 萬元,者請先跟學校註冊組領取第二階段繳交全額學費繳費單繳費後方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26&s=520236#active2
一、高級中等學校
自103學年度起,依據教育部<12年國教-學費政策>,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前3年)免學費(不含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代辦費)方案,如下表說明:
就讀學制 說明
高職 不分公私立學校全面免納學費
高中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48萬以下者:不分公私立高中,皆免納學費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者」:公立高中不補助學費,私立高中則給予定額補助(設籍臺北市者補助新臺幣6,684元,餘設籍其他縣市者新臺幣5,684元)
綜合高中者 高一視為高職生,高二後依學生選擇之學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