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
依據府教國字第1110053780號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1日府授消預字第1110049272號函辦理。
二、 有關本縣111年清明節防火宣導實施日期自本(111)年3月22日至4月5日,為期15天,請各校落實執行相關工作,以確保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