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學校約聘(僱)契約書及勞動契約書納入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育基本法等規定之範例文字,請學校參考運用,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辛玉如
電話:(049)2222106轉1355
電子信箱:s699185@yahoo.com.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教輔特字第111011841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學校約聘僱契約書及勞動契約書納入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育基本法等規定之範例文字 (376480000A_1110118411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學校約聘(僱)契約書及勞動契約書納入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育基本法等規定之範例文字,請學校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第10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組第1次及第2次會議紀錄及教育部111年5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1761號書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校人員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請參照旨揭契約範例文字,適時修訂約聘(僱)契約書及勞動契約書,並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