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短期進用、約用人員及臨時人員勞健保費率調整表

一、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9年11月20日保納新字第10960392701號函規定,調整如下:
(一)配合基本工資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24000元。
(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同步修正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為調整為24,000元,餘各投保薪資等級之金額均予維持。
(三)110年1月1日起,本府109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23,800元之被保險人,勞保局將自110年1月1日起,逕行調整為24,000元。
二、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9年10月21日保納新字第10960316321號函規定,110年普通事故費率為10.5%、就業保險費率為1%。
三、次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9年10月28日保納新字第10929000050號函規定,本府110年職業災害保險費率為0.19%。
四、再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規定,調整如下:
(一)自110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4,000元。
(二)自110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
(三)自109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8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及平均眷屬人數0.58人,合計1.58人。
五、自110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臨時人員日支工資為1280元,勞健保投保級距仍為28800元;技術性臨時人員日支工資為1380元,勞健保投保級距調整為3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