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本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教師身分聘兼之委員,108年10月5日前請踴躍推薦至人事室謝謝

遴選本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教師身分聘兼之委員,請貴校推選教師代表並填寫報名表後,於108年10月5日(星期六)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
本校至少推薦一位
為保障教師權益,紓解教師糾紛,本府依規設置本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