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外介聘審查時間108年5月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假名間國中審查本縣國中教師申請縣外介聘積分表

本府訂於108年5月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假名間國中審查本縣國中教師申請縣外介聘積分表,如說明,請查照。

一、申請人以親自送件為原則,若無法親自送件時,應附委託書。
二、教師參加介聘作業,請以公假登記,惟課務應自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