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自107年3月21日起受理「107年度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申請,歡迎教師踴躍申請

一、依據本府107年3月21日府授文圖字第107006061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期程為107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止;計畫執行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歡迎踴躍報名。
三、檢送「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份,請意者於期限內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5&PY=2018&PT=2414),並將申請表件資料及計畫書以郵寄或親送文化部申請,逾期不予受理。